以旧换新今年补贴超10亿元
厦门支持力度再升级,补贴范围扩大、补贴标准提高
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厦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再升级。今年将安排补贴金额超10亿元,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进厦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
日前,厦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厦门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厦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厦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相关情况。
据介绍,本次《实施方案》在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和资金保障方面,都较过去做出了扩大和提升。其中,在扩大支持范围上,《实施方案》在继续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基础上,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纳入补贴范围;增加支持家电家居产品以旧换新补贴,例如,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等;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补贴品类。
补贴标准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化资金保障。据介绍,厦门市计划今年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共计超过10亿元,其中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与厦门市财政资金分担比例为85:15。厦门市各有关部门将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力度,推动补贴发放工作高效、顺畅、安全,确保真金白银尽快直达消费者。各有关部门也将加快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实施细则。
汽车报废更新最高补贴2万元
对符合相关规定,个人消费者于今年4月24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最高补贴1.6万元
自今年8月3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涵盖8类产品
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执行期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家装厨卫“焕新”扩大补贴范围
全面扩大补贴范围,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21类厨卫产品、11类智能家居产品以及卫生洁具、家具类产品。对个人消费者在政策执行期内,购买上述各类产品,按照购买产品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单笔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累计享受补贴不超过2万元。
居家适老化改造最高补贴2万元
围绕三个方面的设备和产品:一是“适老改造”,主要是适宜老年人居家生活使用的设备产品;二是“智能监测”,主要是对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提供监测、预警功能的智能化设备;三是“康复辅具”,主要是辅助肢体功能受损的老年人进行康复的器具。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置相关设备和产品,可以享受购置价格50%的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补贴比例提高到60%。一位老年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
补贴范围为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支持个人消费者购买包括水暖五金、家装建材、卫生洁具、家具全品类全品牌家装厨卫产品,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