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江洪镇人民政府拟在江洪镇江洪渔港码头海域开展湛江市遂溪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湛江市遂溪县江洪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位置:江洪镇江洪渔港码头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遂溪县江洪镇人民政府
用海概况: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41.5735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其中,拦沙堤用海面积1.3702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非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申请用海期限40年;港池航道疏浚用海面积32.7769公顷和拦沙堤施工用海面积7.4264公顷,用海方式均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其他开放式用海(二级方式),申请用海期限均为2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