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公职人员从事公务活动行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效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近日,晋城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集中学习《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公务活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由中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制定,共有五条,从监察执法、抢险救援、事故调查、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限定了监察员的工作“底线”,有助于推动监察员的规范管理。
通过学习,分局全体监察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尽快对照标准和要求,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决心在今后的学习生活、现场执法中,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拖沓、自由散漫的行为发生,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树立廉洁高效的监察队伍形象,促进监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