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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1 19:58:5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现就做好我省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附件4)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认定领域范围。属于工信部列出的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附件2)。

  (三)注重梯度培育。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成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复核评价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

  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2021年认定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第六批单项冠军示范(产品)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复核评价工作;请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2021年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复核评价工作,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依据《管理办法》撤销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组织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初选推荐工作(无需在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处盖章)。我厅将开展评审、初核工作,经向社会公示后,择优推荐。

  (二)工作要求。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申报要求,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确保质量;对复核企业申请材料要认真组织初审。工作中,相关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需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做出承诺(附件5)。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申请和复核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9月19日前,确定推荐和参加复核的企业名单,且完成线上填报和线下纸质材料报送。

  线上填报: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平台(https://excellent-ent.cn)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统一报送(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请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

  线下报送:组织单位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加盖公章与骑缝章)、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组织单位盖章)、承诺书(附件5,申请企业加盖公章),连同加盖公章的正式上报文件一式四份,另附PDF和WORD或WPS格式光盘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发展处,邮编:610015

  联系人:欧浪,19102801107;陈洁,18780007623

  

  附件:(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附件列表>>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4/9/10/4b6593fb86d0407aab8d2b45a005b7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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