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报送2025年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前筹划2025年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实施好重大工业项目,加快推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报送工作。项目报送工作依据《天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调查方案》,经市统计局“津统制〔2024〕5号”文件审批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行业大类代码在06至46之间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项目单位2025年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2024年未建设完成的结转项目和2025年新开工项目。
(三)项目单位计划2026年及以后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申报谋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天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调查方案》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项目均须申报:
(一)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
(二)结转项目:2024年开工在建且2025年继续建设;新开工项目:计划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谋划项目:计划于2026年及以后开工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分类填写
1.2024年已开工在建(或计划2024年底前开工)且2025年继续建设的工业结转项目,填写《2025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结转部分)》(附件1)。
2.计划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开工建设的工业新开工项目,填写《2025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新开工部分)》(附件2)。
3.计划于2026年及以后开工建设的工业谋划项目,填写《2025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谋划部分)》(附件3)。
(二)完整填写信息
1.计划或预计情况。总投资、设备投资、2025年计划投资、2025年年底项目进度目标、预计新增效益、开工(或计划开工)年月、计划竣工投产年月、计划达产满产年月等内容,为企业计划或预计情况,后续可实时调整更新。
2.项目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项目建设单位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单位主要股东、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技术工艺、产品及年产量、目前项目进展、项目建设地点、是否为技术改造项目等内容,须完整、准确填写。
3.项目备案文号或项目代码由已备案项目填写,未备案项目填写“未备案”。
(三)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须在项目表中注明。按照统计制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四)支撑重点工作
各区2024年已开工建设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中,2025年继续形成工业投资的项目均按结转项目报送。各区报送项目应支撑2025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情况重点梳理。
四、工作程序
(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内工业投资项目单位填报项目信息,核实项目信息的完整性。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后,于2024年10月18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投资与技术改造处电子邮箱:tjeic_doi@tj.gov.cn。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服务,积极帮助项目单位争取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支持,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和各区项目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结转部分)
2.2025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新开工部分)
3.2025年天津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表(谋划部分)
2024年9月1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段慧;
.联系电话:6308603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