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兴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专题学习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条例》有关出台背景、源头防控、调查处理、综合治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解读。用地建筑规划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股室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就怎样履职履责作了交流发言。参会人员争相发言,探讨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
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入了解《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由兴文县局牵头制定,属宜宾市首部违法建设治理地方性法规,对加强全市违建治理工作组织领导,理顺违建治理工作体制,规范和实施违建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落实,严格按照《条例》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各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要协调联动,提高行政效能,抓好源头防控,严格规范执法。
根据规定,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兴文县局将积极对接各乡镇和综合执法、住建等部门,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治理协调机制,突出预防为主、协调推进、分类处置、多措并举、执法联动,着力破解违法建设“发现难”“协同难”“认定难”“拆除难”等治理难题,推动兴文县违建治理工作走上新台阶,呈现法治化、规范化新局面。
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