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煤矿陆续复工复产。这一时间段,因为涉及到开工准备、职工情绪稳定、井下密闭启封等,是安全上的最不放心期。为此,太原煤监分局提出了从现在起到3月底,监察执法必须做到“五个结合”的总体要求:一是监察执法计划要与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凡监察的矿井必须是符合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已恢复正常建设和生产的矿井,否则不列入计划或做出临时性调整;二是监察执法方案要与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结合。针对每个矿的特点,在监察前以“晋安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中抽取重点内容列入方案组织监察;三是检查指导工作要与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把检查指导工作的重点放在主体企业、地方政府组织的复工复产上,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严重的要先责令停工停产;四是警示教育活动要与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能以主体企业为单位召开安全警示教育大会的要集中召开,不放心重点矿井要以矿为单位召开,尽可能多地扩大受众范围,强化复产后的全员安全意识;五是着眼长远与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复工复产只是所有工作的开始,每个监察执法小组要有清醒的认识,把准矿井的重点风险隐患,以防范事故为目的,督促煤矿针对性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