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马鞍山市紧紧围绕破解传统资源型工矿城市转型发展要素瓶颈难题,结合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抓实抓细各项试点任务,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是统筹划定单元。印发《马鞍山市低效用地识别认定标准指导意见(试行)》,构建“1+5+3”识别认定体系,设置30项识别认定指标,指导做好低效用地认定摸排。推动低效单元划定,拟定《马鞍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划定导则(试行)》,以现有国土调查成果和低效用地数据为基础,结合低效用地的分布和现状,划定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48个。其中,产业提质增效单元 25个,城市品质提升单元13个,乡村振兴单元8个,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单元2个。
二是推动上图入库。依据低效用地单元划定成果,制定首批上图入库项目清单,逐项目拟定“一案一策”具体实施方案,有目标、有计划地引导项目再开发,梳理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155个,面积9629亩。其中,产业提质增效项目95个,面积占比55%;城市品质提升项目26个,面积占比27%;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项目4个,面积占比4%;乡村振兴项目31个,面积占比14%。
三是有序清理盘活。结合闲置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固化“摸排梳理-制定方案-处置清理-核查验收”工作流程,实施市级专班周会商、旬督导,市政府月调度、季通报。今年以来,全市完成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1.0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