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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江油市蜀玉实业有限公司蜀玉超微非金属新材料技改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时间:2024-09-07 15:51:27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川经信审批〔2024〕18号

  四川省江油市蜀玉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蜀玉超微非金属新材料技改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节能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我厅委托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出具《关于四川省江油市蜀玉实业有限公司蜀玉超微非金属新材料技改项目节能评审情况的报告》(川工环研〔2024〕70号),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06-510781-04-02-835865)

  二、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5万吨/年高分子母粒料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以公司超微非金属新材料制造项目生产线生产的高活性氧化钙和石灰窑排放的含二氧化碳窑气为原料,实现产业链延伸和二氧化碳废气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新增15万吨/年高分子母粒料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能效水平。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天然气,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9888.99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31768.89吨标准煤(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按0.328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计)〕,其中电5792.25万千瓦时、天然气1051.66万立方米。项目设计年用耗能工质总量274.50吨标准煤,其中新水20.12万立方米、压缩空气777.60万立方米。项目设计高分子母粒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34.42千克标准煤/吨,经对比同行业同类产品,并经专家评审认为,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行业平均水平。项目设计单位产品碳排放量-93.07吨二氧化碳/吨、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85.14千克标准煤/吨。预计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510吨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值能耗0.534吨标准煤/万元,单位产值化石能源消耗0.213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增加值化石能源消耗1吨标准煤/万元。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满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节能水平要求。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和节能审查意见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型设备,确保达到能效指标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

  (二)加强节能管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规定,完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第15号令),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耗监测数据接入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省平台。

  五、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厅审查。项目的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环资函〔2023〕512号),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节能验收报告报送我厅存档。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请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确保完成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8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四川省江油市蜀玉实业有限公司蜀玉超微非金属新材料技改项目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四川省江油市蜀玉实业有限公司蜀玉超微非金属新材料技改项目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蜀玉超微非金属新材料技改项目

  项目业主

  四川省江油市蜀玉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油市含增镇界池村

  建设性质

  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15万吨/年高分子母粒料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以公司超微非金属新材料制造项目生产线生产的高活性氧化钙和石灰窑排放的含二氧化碳窑气为原料,实现产业链延伸和二氧化碳废气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新增15万吨/年高分子母粒料的生产能力。

  投资规模

  18000万元

  建设工期

  12个月

  行业类别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

  审核类型

  技术改造(经信)备案(江油市行政审批局)

  备案号

  川投资备【2206-510781-04-02-835865】JXQB-0206号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4/9/6/b65d0c3d994540b09632b4cee0ba4a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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