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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二处制定十项措施 全力抓好后4个月煤矿安全监察

时间:2024-09-05 00:01:35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

  

  监察执法二处制定十项措施 全力抓好后4个月煤矿安全监察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河南局党组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全力抓好2024年后4个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压严管防事故,监察执法二处结合辖区煤矿风险研判及实际情况,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采取严格有效措施,超前防范、精准防控,就今年后4个月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制定十项重点措施。

  一、加强视频监控管理。推进“无视频不作业”走深走实,督促各企业落实对视频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上报公司、矿井、科室、区队视频监控管理责任人。监察员不定期开展远程监察,发现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视频造假、遮挡视频、视频不清晰、视频角度不正确等情况,必须立案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二、加强节假日明查暗访。节假日、周末安排专人开展不间断的线上巡查,结合巡查情况,至少现场核查1处矿井。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从严从快调查处理,并全辖区通报。

  三、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各矿井要对后4个月的重点工程、关键环节、重大风险进行集中研判,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并上报研判和排查情况。联系监察员和监察组对上报情况复核把关,督促上级公司加强管控。

  四、加强瓦斯治理监察力度。监察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异常波动矿井时,对采掘头面开展区域验证现场测试,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瓦斯参数测定,重点打击区域防突治理不到位、瓦斯参数造假行为。

  五、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聚焦查处“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行为,增加突击检查的频次,严防隐患整改矿井边整改边生产,停产矿井明停暗开。发现存在超层越界、隐瞒工作面、监控数据造假、包裹挪移传感器等情形,依法依规重处重罚,移交相关部门,落实“行刑衔接”。

  六、加强关键环节管控。联系监察员持续关注各矿后4个月报告的过断层、过构造、揭煤、巷道开口和贯通、动火作业、探放水、密闭和启封、工作面安装和回撤、水仓清挖等关键环节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报告或不落实管控措施的,立案查处。

  七、加强瓦斯超限查处。矿井凡发生瓦斯真值超限,必须停产整顿,组织警示教育;成立调查组“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全辖区通报;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论证,评估论证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调整监察执法计划,增加1次瓦斯防治专项监察。

  八、逢查必谈、逢查必警。每次监察执法对矿井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警示约谈;通报近期事故情况,播放针对性事故警示教育片。将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压力传导下去,将依法办矿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上来。

  九、转变监察方式。各监察组带着疑问下矿,带着问题入井,灵活运用明查暗查、杀回马枪、突击夜查等方式,不拘泥于固定的监察方式和监察时间,可根据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下井时间、下井地点,每组每月突击夜查不少于2矿次。

  十、召开警示教育会。9月份联合郑州市工信局、济源市应急局分别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近期煤矿事故情况,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分析辖区安全形势,安排部署后4个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真正警醒起来、紧张起来、行动起来,拿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今年后4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原文链接:http://hn.chinamine-safety.gov.cn/sitesources/hnsafety/page_pc/xw/gzdt/article2b8a09fa576c46498453923b19c1c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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