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联合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共同召开全省矿山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视频会,对加强矿山企业现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推动“八条硬措施”在矿山一线硬落实。
今年以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三违”行为屡禁不止成为贵州省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暴露出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双全日”工作开展不深不实不细、现场安全管理不精不准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在周末和节假日,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松懈。
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以及重点时段的管理,压实现场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将存在的问题放在现场解决。
贵州局要求,各矿山企业组织全体职工常态化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重点工程在作业前,必须由副矿长及以上矿领导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物资供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施工区队相关负责人实地召开现场会,分析研判作业时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确定工作流程标准和现场监督要求。发生瓦斯超限、一氧化碳高值超限或长时间低值高风险的,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现场会。
贵州局强调,重点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首次作业时,应由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全程跟班,每班作业前必须由“安全两员”到现场、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安全确认,现场安全管理员全程跟班检查安全情况。煤矿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全程监控作业过程,节假日、夜班原则上不安排重点工程等高风险作业,在节假日、重点时段要安排副矿长及以上矿领导值班、带班。各级矿山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对辖区(所属)矿山企业领导值班、带班和“安全两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周璟 张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