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治网
用户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矿业舆情

促“八条硬措施”硬落实 江西印发主体任务清单

时间:2024-09-05 00:34:49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矿山企业“八条硬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清单,将矿山企业层面15项硬措施分为煤矿和非煤矿山两个领域进行细化分解,分别列出具体内容和主要依据,推动矿山企业将“八条硬措施”抓细落实。

  煤矿方面,上述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为30条,包含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到现场履行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等。非煤矿山方面,上述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为23条,包括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及从业经历满足要求,新上岗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及考核,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等。

  江西局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监察执法处和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将细化的任务清单内容列为重点检查项目,对辖区内煤矿和重点非煤矿山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对“五职”矿长、“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情况进行抽查。对矿山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处罚;对自查自改不认真、走过场,凡查出相关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唐忠胜 伍光荣)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09/t20240904_49988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