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南鹏岛南侧海域建设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中广核阳江帆石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项目位置:阳江市南鹏岛南侧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中广核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684.454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风机基座、升压站)用海面积为107.5606公顷,海堤电缆管道(500kV,66kV)用海面积为576.8941公顷,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申请用海期限27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