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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5 00:15:0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经马鞍山市鸿运测绘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等规定,同意注销以下单位测绘资质证书:
1、马鞍山市鸿运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单位乙级测绘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4504306);
2、宿州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甲测资字34100497)。
现予公告。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