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海南矿业昌江县石碌铁钴铜矿“8·11”和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沟头煤矿“8·18”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家局主要领导近期在矿山事故上的两次批示要求,广东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立即向广东、海南两省市县应急管理局和矿山企业转发国家局事故警示信息,开展警示教育,警示事、警醒人、警钟长鸣。
二是研究强化矿山安全监察四项工作措施,督促两省市县应急管理局加大临时停工停产矿山巡查力度和频次,严控溜井安全风险,扎实推动“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持续做好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汛期矿山安全防范、执法监督等工作,切实提升矿山安全监察质效。
三是印发《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向广东、海南两省矿山通报事故情况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