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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2 19:33:36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为提高监察员业务水平,解决“能力不足”问题,近日,朔州煤监站监察员集中讨论学习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4号令)。
会上,大家对部分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就不同的观点进行了互相质询,达成了统一意见,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解决了一些模糊疑难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执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