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对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各类证明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简化流程、简政放权。
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狠抓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专项整治 ,组织实施提速增效、信息互通、便民利民、素质提升、清风飞扬“五大工程”,加快建设“互联网+审批”平台。
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行企业、群众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加快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土地收储供应制度,落实收、征、批、供“一条龙”服务。
强化全程监管。将全程监管放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突出位置,完善土地、矿产开发利用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监管机制,压实基层自然资源所巡查首责,完善巡查检查、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确保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