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的工作意见》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顺应近期城市建设发展新形势,发挥各区规划资源部门主动性,提高上海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工作的质量与效能,市规划资源局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晰本市详细规划实施深化工作定位、细化政策适用范围、优化政策操作细则、规范相关条件和要件审查要求,立足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出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一是不断适应经济发展、规划资源管理的新要求,根据近期低效产业用地处置、“工业上楼”、住宅中小套型及规划住宅套数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完善细化实施深化操作细则,促进各区经济与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实事求是,应对各区诉求,提高规划实施深化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梳理、研究技术要求,明确简化流程,以及需要加强前期论证、加强各级政府管理和加强公众深度参与的实施深化事项,进一步统筹好各区的发展与安全。针对区局、派出机构在规划实施深化中履行部门意见征询、图则更新公示、专家评审等程序,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同,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文件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和落实工作责任的具体要求。
下一步围绕《意见》施行,市规划资源局将跨前服务,加大对各区规划资源部门、派出机构的指导,联合形成合力,共同提高规划实施深化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