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编制实施我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统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我市已批复6个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新建矿山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推动矿业勘查开采与绿色转型两不误。
二是保供给。强化矿产资源市场供给,持续推进页岩、地热、石灰岩矿、盐矿采矿权出让工作,做好矿产资源要素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已出让采矿权2宗,实现矿业权出让收益8000余万元。
三是强执法。重点排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采矿行为,做到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早巡查、早发现、早制止”。今年来,检查发现问题1起,已督促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