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茧丝绸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我区茧丝绸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36号),参照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茧丝绸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国茧协办函〔2024〕4号)有关要求,我厅起草了《广西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茧丝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厅纺织医药处。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后续沟通。
联系电话:0771-8095225,电子邮箱:gxgxtfyc@163.com。
附件:广西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茧丝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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