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8月14日依法责令宜章县麻田煤业公司麻田煤矿停产整顿10日(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停产整顿内容:要求煤矿举一反三,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顿期间,麻田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特此公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2024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hun.chinamine-safety.gov.cn/zwgk/tzgg/202408/t20240823_49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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