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一要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推动提高矿山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工作,切实摆在重要位置,重点部署推进。二要紧紧围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标准、完成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效评估;每月30日前上报问题整改情况,直至全部问题整改完毕。三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点对点抓好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见成效;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和根源,切实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下一步,河北局将会同省应急厅建立督办台账,联合成立矿山问题整改督导组,适时开展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将约谈通报,并列入安全生产考核事项。 作者:王林樟原文链接:https://hb.chinamine-safety.gov.cn/plus/view.php?aid=633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