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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33号)要求,为做好竞赛组织工作,现将《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参赛安排。

  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熊毅飞,0771-5388295;钟新颖,0771-5388479。

   

               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33号)要求,为公平公正有序开展2024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项目。

  1.多维地理信息采集员。

  2.地理信息建库员。

  3.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员。

  (二)竞赛时间、地点。

  1.预选赛。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由各市在所辖区域内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级竞赛委员会决定。

  2.决赛。2024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考核标准和时间。

  按自治区级一类竞赛标准,各竞赛项目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多维地理信息采集员项目3小时;地理信息建库员项目2小时;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员项目3小时。

  (四)参赛资格和组队要求。

  1.参赛资格。

  (1)由自然资源行业具有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测绘资质的单位组织推荐。

  (2)广西区内相关单位,从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相关职业1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两年内未出现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已获得“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全区决赛。

  (4)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1个竞赛项目。

  (5)多维地理信息采集员的竞赛选手,操控微型、轻型民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操控小型及以上民用多旋翼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2.组队要求。

  每支参赛队应当同时参加三项竞赛项目,每支参赛队由6人组成,包括领队1人、指导教练1人、3项比赛参赛选手各1人(参赛选手不允许兼项,领队和指导教练可兼任本单位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指导教练)和辅助人员1人。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组织协调工作。

  3.竞赛组别。

  决赛各赛项设职工组一个级别,设个人赛和团体赛。由各市通过预选赛选拔出的参赛队组成,南宁市可报名不超过6支队伍,柳州市、桂林市可报名不超过4支队伍,其余每个市可报名不超过3支队伍。自治区厅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名参加决赛,每个参赛单位可报名不超过3支队伍。

  (五)成绩评定、裁判和仲裁工作。

  1.成绩评定。

  (1)竞赛成绩由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2)参赛选手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与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的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的70%计入个人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个人赛排名办法。

  按照个人总成绩决定竞赛个人名次。个人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4)团体赛排名办法。

  各参赛队的团体成绩为本队3名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团体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2.竞赛执裁。

  裁判组实行总裁判长负责制,总裁判长全面负责竞赛的执裁工作;理论考试及各赛项分别聘请执行裁判长1名,负责相应赛项的具体执裁工作;裁判组负责组织赛前执裁标准技术答疑和赛后技术点评。总裁判长和4名执行裁判长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聘任。

  裁判员由自治区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裁判工作组统筹安排,从具有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在各赛项执行裁判长领导下开展具体执裁、评分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在执裁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裁判员应全面执行竞赛裁判规则。严格掌握竞赛时间。裁判员必须客观公正、准确评分。同时,对选手遵守竞赛规则、文明参赛、尊重裁判、服从管理等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争议仲裁。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异议,应通过本参赛队领队以书面方式向仲裁组提出意见,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竞赛正常进行。仲裁组依据本次竞赛仲裁办法进行仲裁。

  (六)竞赛工作要求。

  1.竞赛组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队伍服务,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竞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2.裁判员。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竞赛秩序。

  (2)在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徇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裁判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3.领队、技术指导和参赛选手。

  (1)服从指挥,文明礼让,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竞赛精神。

  (2)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违规作弊。如发现作弊将视情节扣分,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在多维地理信息采集员项目和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员项目竞赛过程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作为辅助人员,参与本队不涉及竞赛技术内容的辅助工作。

  (4)各参赛队需自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领队、技术指导和辅助人员)、参赛设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

  (5)竞赛中如发生争议,现场以裁判为准,重要事项以仲裁组裁定为准。

  二、竞赛技能操作考核技术纲要和评分标准

  竞赛技能操作考核技术纲要和评分标准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多维地理信息采集员》《地理信息建库员》《地理国情统计分析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1.竞赛技术纲要

  2.竞赛考核评分标准

  3.竞赛相关表格

  4.“众绘”多维地理信息采集软件使用说明

  5.无人机类型分类参考表

  


原文链接:https://dnr.gxzf.gov.cn/zfxxgk/fdzdgknr/zcfg/btzdgkwj/t188466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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