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十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厅,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1617室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 0771-5737529
附件:2024年第十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