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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7 01:47:1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经审查,2024年第十一批共有5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提交的2个甲级、6个乙级资质申请予以通过,现予公告。
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由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邮寄送达,或由资质申请单位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领取。
附件:2024年第十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