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是成渝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和“地理中心”,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近年来,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两统一”职能优势,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贯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探索形成一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遂宁的生态保护修复路径。
“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优化生态保护修复蓝图。筑牢生态屏障根基,构建“一核三片,三带五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编制市县镇(乡)村四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遂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锚定资源环境底线,划定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2.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0.9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16万亩,自然保护地6处。优化绿地与开敞空间,打造“涪江为脉,两山为屏、四水为廊、五绿为楔、多点为园、绿道成网”蓝绿网络体系,到2035年,实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85平方米、人均广场用地0.15平方米。
“三管要求”重落实,用途管制突出生态优先要求。“全域、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自然生态空间,规范规划条件设置、严格规划许可管理、加强监督检查。2019年以来,市本级出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271件。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落实“田长制”,将耕地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连续3年实现耕地净流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宣传,基于遥感影像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卫片执法和动态巡查等,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围绕重大项目建立用地联审、用地保姆服务机制,优先配置计划指标,对项目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严格准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多合一”改革,在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审批、建设监管等环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
节约高效优利用,促进绿色低碳经济持续发展。“凡用地、先挖潜”,2019年以来,全市通过“增存挂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93万亩,“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44.89%。坚持政策创新激发活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示范等国家示范、试点以及 “弹性供应”“标准地”省级改革树立“遂宁样板”;在全省首批化工园区扩区调整中遂宁扩区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可新增用地面积6030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 2019年以来,全市通过市场化配置土地4.17万亩、矿业权4宗,实现价款442.97亿元。
“千万工程”强试点,全域整治助推生态建设实践。争取2个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2个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试点数全省第2。确立“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思路,做好13个专项规划和26个专项方案协调联动,统筹5303.55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大英县卓筒井镇试点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通过技术审查,4个试点乡镇共部署87个项目,涉及资金20.4亿元。已整治农用地8.61万亩、新增耕地4350亩,整治建设用地2469亩,建成射洪市酒粮基地、宋井桃源等一批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试点经验在全省交流,受到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
基础建设严管理,夯实生态修复保护绿色底色。坚持综合治理,统筹编制涪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助力成渝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推进废弃油气矿井土地复垦 “遂宁方案”形成。护好青山绿水,系统推进140余亩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试算和拟供工业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争取国债资金1.01亿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变“破碎+转运+钢混封闭”治理模式,促进自然生态恢复。夯实工作基础,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和集体土地登记国家试点。统筹推进“三调”成果与林地“一张图”融合,推动国土绿化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强化临时用地复垦,全市批复的临时用地215宗,除转为建设用地外,其余使用期满后均100%按要求复垦,恢复土地原貌和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