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技改贷”、设立“设备更新贷”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到2027年新增1000亿元以上的金融资金,支持四川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此前印发的《四川省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实施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领六大优势产业实现高端化跃升、智能化改造、绿色化转型;推广“技改贷”“更新贷”“专精特新贷”“制惠贷”等金融产品。
根据《通知》,四川将按照清单制管理模式,综合采取贷款贴息、保费补助、股权投资、租赁补贴、票据、风险补偿等金融措施,激励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融资需求,创新供给保障金融产品。
创新金融合作方式方面,合作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机构、国有融资租赁机构,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服务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其中,合作银行应在全省范围内设立“技改贷”“设备更新贷”等产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关遴选工作。
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要求,依法依规在现有的产品体系基础上,以项目前期贷、设备技改信用贷、设备技改抵押贷、供应链融资、设备直接融资租赁、设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线上线下专项产品,构建起以全周期、多融通、数智化、可定制为特点的“技改贷”和“设备更新贷”。
省级财政采取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围绕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智改数转”、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微技改”等领域开展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贴息标准包括银行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保险增信补贴;融资成本补贴资金实行“先付后贴”,采取“免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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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gzdt/2024/8/26/14ef4fa44ae64d07bfc984617c8d7ca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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