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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数字化车间(生产线)、

  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数字吉林办〔2023〕5 号)文件精神,打造吉林省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引导和鼓励吉林省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开展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培育认定工作,特制定《吉林省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数字化车间(生产线)、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培育认定实施细则(暂行)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gxt.jl.gov.cn/xxgk/jwwj/202408/t20240821_8964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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