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推进自治区小微型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新财企〔2015〕6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新财企〔2016〕76号),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共5家单位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9个融资担保机构21笔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纳入财政资金补偿范围。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8月19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反馈至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
联系电话: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0991-2359333
自治区工信厅企业处 0991-4523449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项目公示名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