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8月6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煤矿安全监察处联合执法三处对耒阳市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行集中审查。
本次审查重点突出四方面要求。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重要文件要求。对标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确保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三年行动统筹谋划。二是严格组织领导。由煤矿矿长(实际控制人)牵头组织,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三是强化针对性、可操作性。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推进智能化升级改造,智能化建设要列出具体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分年度建设的目标。四是细化分解主要目标。找准怎么“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落实、人员培训、应急处置能力”等这个“本”,明确如何“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防治、科技赋能、智能化建设”等这个“坚”。
通过逐矿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要求煤矿限期改正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