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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部署,明确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的有关政策、举措、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总体制度性安排和工作布局。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蕴含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令人瞩目的世界影响,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的顶层设计,《意见》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和运用“厦门实践”经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大美自然”;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全要素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

  《意见》强调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格局。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健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管理,严格保护陆海自然生态空间。推进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管理,构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格局、科学合理的城乡生态格局。

  《意见》强调坚持源头治理,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切实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生态修复责任义务,将生态保护修复从末端延伸到源头,强化全链条、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管。

  《意见》强调坚持系统治理,全方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区域,强化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统筹矿内矿外、地下地上、生产生态等,协同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在海岸带,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助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意见》强调坚持科学治理,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基础支撑能力。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状况监测评价预警,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掌握摸清自然生态家底。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不断提升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水平。健全从生态问题诊断、修复技术、监测监管到成效评估、适应性管理的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坚持规范治理,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覆盖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监测评价、成效评估、后期管护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用地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意见》强调坚持久久为功,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不断迈上新台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全民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法制建设和督察执法,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ywbb/202408/t20240814_2854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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