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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发力 铁心狠手 娄底市“三维出击”奏响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最强音”

时间:2024-08-13 05:02:29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针对娄底煤矿赋存条件差、伴生灾害多、安全风险高、监管压力大的严峻安全形势,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监察执法一处与娄底市政府联合召开娄底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联动发力,铁心狠手,以扎实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为契机,坚决扛起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坚决推动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八条硬措施”在娄底硬落实。

  抓当前:始终绷紧神经

  建立并落实娄底市政府分管领导每月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产煤县市政府每月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会,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刻分析把握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增强“不能出事,出不起事”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抓紧抓实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应对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高峰、行业调煤保电高峰、干部集中休假高峰。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集中休假期间要保证2/3以上监管人员在职在岗;监察执法一处要优化调整执法组人员保障一线监察执法;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实际控制人现场履职、总工程师作为第一副矿长、安监部门垂直管理内部监督等具体措施,形成联动格局,立足管好当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抓关键:坚决以停促改

  明确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以停促改、严管稳进”的总体思路,通过“四不两直”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严查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或技改建设,坚决杜绝明停暗采现象,以实质上的停工停产管理措施倒逼煤矿加快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和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落实煤矿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对已经复工复产的11处煤矿,严格按照“十个必须”的相关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复工复产的煤矿,逐矿下达相关问题整改措施及要求,逐矿细化安全监管措施,逐矿落实盯守责任。对停产整顿矿井,严格落实停产措施,只保留通风排水,督促企业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否则不得复工复产。对相关矿井实际控制人未到场履职等问题,采取开展警示约谈和下达监察意见等方式,压实煤矿及上级公司主体责任。

  抓重点:紧盯补短强弱

  紧盯重大风险隐患超前治理,抓住防治水和瓦斯治理这两项煤矿高风险的牛鼻子,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市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和县市政府煤矿安全会商制度要划重点、提质效,市级政府分管领导要逐矿分析风险,推动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对作业头面风险进行研判,确保安全监管“抓大不放小”。重视加强矿长的考察把关,市应急管理局要出台对矿长和矿级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对不具备任职能力、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的矿级领导实行末位淘汰制,对矿级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或管理能力欠缺的煤矿要组织煤矿投资人谈心谈话。严格煤矿标准化评级管理,对未评定或重新评定的煤矿要进行考核评级,倒逼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和办矿标准。研究出台《娄底市省属煤矿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省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原文链接:https://hun.chinamine-safety.gov.cn/aqxw/gzdt/202408/t20240812_497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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