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八条硬措施”得到硬落实,全面推动煤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近日,监察执法二处在邯郸进行异地交流执法期间,组织峰峰集团、邯峰公司负责人及所属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公开裁定,警示教育煤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 公开裁定首先由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某矿未按建设项目开采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布置工作面有关案件情况,现场展示了书证、笔录,说明了该行为的法律适用情况。行政相对人进行陈述,其他参加裁定煤矿与公司有关人员发表了对该行为的见解。 经裁定小组集体研究后,宣布了本案的裁定结果,同时向参会的人员宣贯了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严重后果。同时强调:一要以案为戒,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对煤矿安全的危害性,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二要以案促改,煤矿企业要认真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扎实举措推动“八条硬措施”得到硬落实;三要以案促学,进一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近期煤矿事故警示案例,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管理上的漏洞、短板,真正警醒警觉起来,全力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作者:李春勇原文链接:https://hb.chinamine-safety.gov.cn/plus/view.php?aid=630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