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为支撑服务全省“拼经济、搞建设”工作大局,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根据部省关于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以下简称“增量空间”)管理要求,研究印发了《关于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统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增量空间统筹管理。
一是明确2024年度各市(州)可用增量空间。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用地审批等数据,对各市(州)增量空间使用情况进行了测算,明确各市(州)2024年度可用增量空间,要求落实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安排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
二是继续实行增量空间年度调剂措施。支持各市(州)加强本地区增量空间的统筹调剂,市(州)2024年度可用增量空间使用完毕的,可调剂使用2025年度可用增量空间的20%。
三是率先实施全省范围内增量空间使用节奏统筹。在确保全省增量空间使用不突破自然资源部关于“十四五”不能超过40%等规定的前提下,首期安排2万亩省级周转指标,统筹用于全省增量空间使用节奏周转安排。省级周转指标是对全省增量空间使用时序的统筹,不涉及市(州)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转移,并严格按照“先申请、后使用”“先归还、再申请”等要求进行管理。
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