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
《福建日报》头版刊发
《全省用海用地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聚焦上半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
以充分有效的要素保障工作
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稳健前行
全文如下↓↓↓
重大项目落实用海用地保障超70%
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里程碑式跨进
上半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发挥强支撑作用
助力高质量发展稳健前行
全省用海用地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全省共审批建设用地4.47万亩,其中批准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1.8万亩,交通运输、公共管理、水域及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2.5万亩。
全省共审核审批用海项目30多个,用海面积3万多亩。
上半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以充分有效的要素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全省重大项目落地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巩固和增强了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服务民生更加有力有效,助力全省高质量发展稳健前行。
靠前服务
·助推重大项目提速增效·
截至7月底,国道G228涉及福州、厦门、漳州三个设区市境内用地已全部完成审查审批,要素保障取得阶段性进展,为这一省重点项目实现“十四五”末全线贯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们召开6次国道G228项目用地专项推进会,组建专业小分队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2023年以来,46个国道G228项目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申请使用国家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对未纳入清单保障的项目,指导市县用足用好盘活指标和基础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要素保障跟着走,项目才能“大展拳脚”。今年上半年,主动作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省自然资源厅靠前服务,精准靶向施策,多渠道、多方式发力,我省重大项目用海用地获得强力保障。
今年1月就出台了26条精准保障措施,涵盖强化国土空间支撑、强化管控指标统筹、强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方面。3月,继续下发通知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主动参与重大项目选址选线、优化土地权属审查审核等。
在省级层面,深化与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四共”“四一”“四联合”协调机制,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系统中建立50个上半年重大项目、200个重中之重、508个新增国债等重大项目信息库,组建工作专班,全程跟踪服务。与省交通厅合作,推进22个“两通工程”项目用地报批进度;联合省水利厅,强化29个国债水利项目要素保障。今年以来,福州港口后方铁路、国道G228线(纵一线)霞浦段、国道G358线安溪段等5个重大项目用地获国务院批准,总面积0.74万亩。
厅领导带队深入基层,通过现场办公对接指导,会同地方政府压实责任,协调解决用海报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今年以来,已开展现场办公20场,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用地用海问题196个,有效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力保障地方推进项目建设、改善营商环境。
上行下效,上下同心。在省自然资源厅的示范带动下,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断前移服务关口,根据企业需求主动靠拢。仅在泉州,2024年以来,已有5个项目获得省政府批复,面积合计约491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拓海而荣
·海洋要素保障能力提升·
近日,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上风电场,随着直径130米的巨大叶轮缓缓开始转动,全球首座风渔融合浮式平台正式投产发电。平台不但能产生绿色电力,还是一座“蓝色粮仓”,实现了发电养鱼两相宜。投产后,平台风电机组一天可满载发电9.6万千瓦时,满足大约1万个家庭一天的生活用电需求。
要“像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海域,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海洋开发,把加快经济发展的触角从陆地向海洋延伸”。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我省沿海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践行大食物观,紧紧围绕“海上福建”建设部署要求,统筹海域资源开发与保护。
助力“海上粮仓”建设,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丰富水产品供给。优化用海审批,省自然资源厅推动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两证”并发,由地方政府统一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实行统一送达,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发证率,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管理。
据了解,2024年以来,全省共审批渔港项目12宗、面积900亩;养殖用海51宗、面积15.49万亩。
聚焦资源优势,激发蓝色经济动能。当前我省提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建”,正全力以赴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省自然资源厅不断加强用海要素保障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审核审批用海项目30多个,用海面积3万多亩,有力保障了南安市海峡科技生态城、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工业园)以及多个交通基础设施、渔业基础设施等涉及民生工程的建设需求。目前,福清万融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用海获国务院批复,漳州核电项目、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处于全面建设阶段,漳汕高铁项目、宁德核电二期项目、中石油天然气接收站项目进入“加速跑”。
上汽宁德基地项目用海是全国首个集中处置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我省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的一个标杆之作。
为尽快完成全省“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今年开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全力推动沿海各市、县集中制定处置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组织审查并指导修改。今年4月,我省沿海各市、县制定的“未批已填”类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全部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标志着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里程碑式突破。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与用海要素保障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全省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工作。对已完成围填海的项目,立即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和验收,做到项目竣工一个、验收一个。
据了解,日前,连江可门工业园区粘结剂和宁德市新能源电池材料集散中心工程两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实地踏勘、现场复核等,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通过专家组验收。
“今年截至目前,全省已组织验收填海项目10宗,验收面积1811亩,有力保障惠安县崇武中心渔港工程、福鼎市火车站站接道路及配套城建填海工程、湄洲岛入岛游客集散广场及道路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助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