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煤监局晋城监察分局监察四组在该分局党总支书记王江虹的带领下,来到山西兰花集团东峰煤矿有限公司。他们对该公司煤矿实施专项监察时,发现一处重大隐患。
在检查该矿南集中回风巷时,监察员发现该回风巷未设置甲烷传感器,立即询问该矿总工程师:“为什么这里没有设置甲烷传感器?”
“我们在一采区回风巷和良户风井回风处都已设置了甲烷传感器,南集中回风巷与一采区回风巷的风流是一样的,就没有再设置。”总工程师回答。
该矿属于高瓦斯矿井,矿方为何对南集中回风巷的回风不够重视?监察员对此不敢懈怠,暗暗记在心里。返回地面后,监察员立即对照该矿通风系统图和安全监控布置图,进行反复核对。
为慎重起见,监察员没有现场下结论。回到晋城监察分局后,该分局局长祁砖召集监察员对该矿通风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监察员仔细查阅收集到的该矿的《中期配风井项目初步设计二次变更》、《中期配风井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风系统图等资料后,确认该矿存在违规行为。
监察员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矿于2019年12月22日进入联合试运转,中期进风、回风立井已投运,但未按照批复的“中期配风井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形成通风系统。设计要求井田东南部的良户风井应由回风井改为进风井,而监察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良户风井依然为回风井。
因此,全体监察员达成一致意见,即该矿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属于重大隐患。
第二天一大早,监察员再次到该矿进行调查取证。面对确凿的证据,该矿负责人最终承认,该矿是分区开采,考虑到一采区就剩一个综采工作面且快要结束了,想等一采区采完后再做安排,就未按要求形成通风系统。该负责人承认他们确实心存侥幸,认为矿井通风系统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发现。
晋城监察分局依法向该矿下达了处罚决定,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该矿罚款96万元,对该矿矿长罚款3万元。
(原载4月9日《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