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保障《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顺利实施,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自然资源部起草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15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xhu@mail.mnr.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邮编100812),信封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自然资源部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