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的通知》,聚焦做好全省地灾防治规划编制、防灾减灾工作部署和汛期地灾风险防御等工作,明确从三个方面加强地灾隐患点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全省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地灾数据库相关信息。在组织实施中央及省级地灾防治项目立项申报时,所涉及地灾隐患点必须具有唯一编号且已纳入全国地灾数据库。
二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全省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地灾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依托安徽省地灾监测预警系统,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地灾隐患点新增、核销及相关信息更新工作,对填报的数据质量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省地灾应急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地灾信息数据的质检与审核,要及时发现并核实异常数据。安徽厅信息中心负责地灾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实时向全国地灾数据库推送信息。
三是积极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全省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地灾隐患点新增、群测群防、自动化监测、综合治理、核销等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核销的地灾隐患点应及时更新核销时间、核销原因,并将统一编号和相关信息作为历史记录予以保留,不再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