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督政查企。对地方政府进行监督检查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时刻绷紧安全防汛度汛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抽查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组织全处人员对辖区生产建设矿山和尾矿库进行风险分析研判,明确薄弱环节,抽查检查相关非煤矿山时按照《关于开展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汛期水害防治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将应急物资、应急设施、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避灾路线作为必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地方政府督促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叫应”“回应”“响应”机制。非煤处按照分工向辖区有关非煤矿山包保责任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电话联系,督促其密切关注相关矿山雨情、水情、险情动态,落实包保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遇特殊情况,包保责任人对相关包保矿山要点对点“叫应”矿山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及时“回应”应急值守情况,确保“响应”撤人到位。同时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储备足量的应急防汛物资,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要求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各类灾情信息即时分析处理,保证通讯畅通,切实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调度员、班组长和从业人员的应急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作者:杨鹏原文链接:https://hb.chinamine-safety.gov.cn/plus/view.php?aid=628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