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强化《自然资源标准体系》实施,有序组织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部职责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标准计划》),并通过了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现将《标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标准引领和业务实践
加强标准研制与业务工作对接。对于《标准计划》中保障自然资源安全和公共服务支撑能力、支撑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资产权益管理、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支撑基础通用类和科技创新等标准制修订,请各有关单位为标准研制中的业务实践提供条件和保障。
二、确保按照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标准研制任务
《标准计划》包括261项行业标准计划,55项拟申请立项国家标准计划。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计划执行工作,在研究经费和专家配备方面切实做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行业标准计划,请起草单位按照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协调性和适用性,确保于24个月内完成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拟申请国家标准的项目,起草单位要继续完善建议书和标准草案,按照国家标准委要求积极推动立项,确保于立项后18个月内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
请标委会和分技委秘书处加强跟进指导,做好跨标委会、跨领域的统筹协调,推动国家标准立项。请各标准研制单位加强在研标准管理和支持,着力提高标准研制效率,提升标准质量,同时,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