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地区是我国的老煤炭生产基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近两年来,由于该地区老煤矿数量多、系统复杂、灾害严重,煤矿安全事故有所反弹。
今年初,山西煤监局提出“12346”工作思路后,阳泉监察分局全体监察员从实从细落实,积极投身煤矿安全监察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奋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筑牢依法行政观念,解决不想作为问题。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执法部门,开展监察执法是法律赋予监察员的神圣职责。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尽其责,主动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把“两个维护”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在实处。
强化主动作为的自觉,解决不愿作为问题。思想认识到位后,监察员必须过好人情关,摒弃好人主义,在查处煤矿生产违法行为时能下得去重手,使行政处罚不打折扣。同时,我们分局对监察员的监察业绩实行量化考核,解决以往一定程度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充分调动监察员主动作为的积极性。
增强公开公正意识,解决不会作为问题。我们分局及时组织监察员学习法律法规,使监察员准确把握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和文书制作,通过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处罚,实现科学、准确执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分局不断改进监察执法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增强防范“围猎”的警觉性,解决不敢作为问题。煤监机构采取“双严”措施(即对内严格改革创新推进精准执法,对外严格执法从重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有可能造成有的监察员干工作缩手缩脚,有的煤矿采用行贿送礼等违法违纪手段“围猎”监察员。对此,我们分局要求监察员高度警惕、严加防范,不但要进一步压缩隐患查处的人为操作空间,促使监察员严把立案关、取证关、处罚关、程序关和文书制作关,而且要加强对监察员的廉政教育,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从根本上解决不敢作为的问题,消除严格执法的后顾之忧。
(原载5月7日《中国煤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