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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有关规定,《霍邱县利民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范桥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魏 波

  电 话:0551-62553157

  传 真:0551-62553293

  邮 箱:ahkyqhc@126.com

  附件:1.1个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情况.pdf

        2.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pdf

  

  

  

  2024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t.ah.gov.cn/xwdt/tzgg/149540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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