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本年度首宗工业标准地以2778.4万元挂牌成交。该地块将用于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重大新能源项目,建成后将为当地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今年1~5月,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比例达61.2%,为重大项目落地创造了有利条件。”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云南以试点先行的方式,全力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项目落地达效。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事前标准,创新工作模式,促进高质量发展。云南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形成全过程管理操作图,拟定符合云南实际的弹性控制指标区间,正向激励引导企业,将节约集约、节能减排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好项目准入关。该厅积极打造工作新模式,将“单个项目评估”转变为“区域整体评估”,将“企业付费评估”转变为“政府买单评估”,为企业用地节省了时间和资金成本。
注重事中承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云南探索把政务服务贯穿“标准地”出让全过程,鼓励各地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行不动产权证书等“多证同发”。通过流程再造、部门联动等方式,实现工业用地出让前置审核、并联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部门职能由审批向服务监管转变。
昆明市安宁产业园区在推进“标准地”出让过程中试行“店小二服务”,在意向申请“标准地”供应的企业项目获得准入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全程参与、积极协调,为企业节省用地审批时间。
强化事后监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保障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联动监管体系。项目通过达产复核验收后,由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进行监管,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条件。加强信用约束,通过优中选优等方式,从制度上监督企业履约,有效防止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自2023年以来,云南省级以上开发区出让工业项目“标准地”130宗、面积15050.72亩,“标准地”出让面积占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实际出让面积的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