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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4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通知

时间:2024-07-31 20:14:0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113号)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厅继续在全省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均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积极参与工信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工作,并取得检验级及以上等级;

  (三)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四)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遴选重点领域

  (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二)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三)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四)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三、遴选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律。

  所运用的管理方法(技术)能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应用,并具有创新性;或是企业结合实际独创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典型经验应是企业质量管理多年实践的提炼总结,逻辑清晰,内容完整,效果显著。能展示对该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系统性应用情况,如在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营中的愿景目标、最高管理者作用、组织保障、政策制度、关键因素、资源管理和实施过程等。

  典型经验应对企业质量管理关键因素和过程环节重点说明,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特色和亮点鲜明,具有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有充分的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效益和效率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有与同行竞争和标杆的对比数据,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自身具有显著进步。

  有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需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申请书》(附件1)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和承诺书,提炼撰写总结材料,并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二)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请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gxt.hebei.gov.cn/main),点击“企业登录”后进行登录(首次登录请先注册),登录后选择进入“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即可进行项目填报。请务于9月30日前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技术支持:0311-85866037。

  (三)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2)及时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后续会向各推荐单位发送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省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推荐意见要明确推荐顺序并加盖公章。请各推荐单位务于10月10日前按要求线上审核完毕。

  (四)在线申报完成后,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相关证实性材料的纸质版1份(请与线上申报内容保持一致)于10月15日前统一寄送省工信厅。逾期不再受理。

  (五)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认真做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并组织本地企业开展质量标杆对标实践活动。我厅将定期组织全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经验推广、学习交流等活动,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孙静怡 0311—87803218 15003116043

  电子邮箱:sjy@ii.gov.cn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邮政编码:050071

  附件:1. 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申请书

   2. 推荐单位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gxt.hebei.gov.cn/hbgyhxxht/xwzx32/tzgg83/96663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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