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法淘汰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有效提高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方案》,各区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中的老旧装置、压力式液化烃球罐,以及容积在3000立方米以上的常压可燃、剧毒液体储罐进行摸底排查并建档立账,同时综合产业升级、安全环保、技术改造、资金筹措等多方面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有关企业考核政策,激发企业主动开展老旧装置淘汰、退出、改造的积极性。
据介绍,各区各部门组织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制定“一企一策”“一装置一策”,针对每套(个)装置、储罐,制定淘汰、退出、改造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今年7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并建档立账。此外,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托大规模设备更新契机,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落实,通过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化解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