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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山西煤监局对晋中煤矿开展集中执法

时间:2021-03-12 19:31:51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7月6日至14日,山西煤监局与晋中市政府联合组建了9个执法小组,对晋中市8个县的27处煤矿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共查处各类隐患638条,其中重大隐患7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停用设备120台(套)、停止作业头面18个,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1个,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问责9人次。

  查透找准问题,消除安全顽疾

  晋中市煤矿具有多、小、散、弱等特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屡禁不止,近年来较大以上事故、涉险事故、群众举报煤矿瞒报事故时有发生,仅去年至今就先后发生了义棠煤业公司“3·14”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平遥二亩沟煤业公司“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晋能集团紫金煤业公司“2·23”较大顶板瞒报事故、青云煤业公司“6·27”透水涉险事故、鑫峪沟煤业公司“4·28”透水涉险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此,山西煤监局与晋中市政府达成共识,要求在此次煤矿安全集中执法时查透、找准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彻底消除晋中市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疾。

  9个执法小组共计70余名执法人员。他们瞄准大系统、大风险、大隐患开展井上井下全面检查,查处违法开采的隐蔽工作面、数据造假、假托管、胡干蛮干等违法违规行为。

  介休大佛寺煤业公司故意将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传感器移至回风顺槽中,致使上隅角瓦斯监控失效。该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曾多次达到报警值,瓦斯报表上存在数据造假。

  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其开采的14号煤层位于15号煤层上方15米,属于容易自燃煤层。在15号煤层开采过程中,14号煤层极易随顶板冒落到采空区,形成遗煤自燃。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没有进行黄泥灌浆、注氮和束管监测。三道防线,道道失守。

  解决突出问题,增强执法实效

  7月17日,煤矿安全集中执法通报会在晋中市榆次区召开。山西煤监局局长王端武和各执法小组组长通报了检查执法情况,并分析了晋中市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了辖区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作风、技术应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通报会上,山西煤监局对晋中市近年来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进行了全面分析,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具体措施。

  山西煤监局提出,晋中市各级政府、煤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始终把矿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小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重大违法行为和长期以来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老大难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报会上,每个执法小组都对所检查县区的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提出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介休市委书记张鹏介绍,此次集中执法活动共发现本市煤矿安全隐患40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并针对辖区存在的地方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力量有待继续加强三方面问题提出了建议。

  “对隐患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挂图作战,立即整改,如期销号,必须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扎在思想深处,落实到日常管理的每个细节、每个环节,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以铁的决心、硬的举措,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张鹏表示。

  在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开小灶”和此次煤矿安全集中执法的推动下,晋中市启动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从源头上解决一批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9/202008/fcf2c1d8-b822-4d64-9043-11d0feb18d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