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地调研字〔2024〕5号)、《关于遴选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在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审核、面试的基础上,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对拟入库专家和专家组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拟入库专家的异议。
现将公示后的259名专家(名单见附件一)和69名专家组长(名单见附件二)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入选专家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服务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损失鉴定、压覆查询复核、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以及对盟市相关工作的质量监督抽查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业务工作。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专家组长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