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23日,自然资源部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培训班,以推动资产清查工作在全国范围有序开展。来自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系统权益部门以及部分部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有关负责同志、专业技术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与大家共同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了部党组部署安排,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并详细介绍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有关考虑以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针对工作的总体要求,培训班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解决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将查清实物量和核算价值量作为首要目标;坚持系统谋划、有所侧重,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结合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特点突出重点;坚持融合已有、查漏补缺,充分融合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审批供应等成果,查清实物量;坚持因地制宜、应用导向,充分考虑各地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组织模式的差异。
针对工作的质检核查,培训班强调,要实行资产清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过程质量核查、成果质量核查与质检。过程质量核查由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重点对各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流程、问题处理、重要过程成果和数据库标准规范等进行质量检查与监督。成果质量核查与质检采取县级自检、地市级预检、省级复检、国家级核查与质检的分级控制制度,对资产清查最终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培训班还对汇交技术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
在研讨环节,部有关工作人员与参会单位人员就资产清查的技术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山西、北京、天津、广西、浙江等省(区、市)参会人员就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作了经验分享,权益司进行了总结。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理清了资产清查工作思路,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为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