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联动联管。建立预防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研判形势、协同解决问题。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检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出台加强涉农林地刑事案件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行刑衔接提升监管合力。严格执法监管,创新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完善执法监察发现、制止、报告、查处工作监督办法,切实维护矿山管理秩序。
二是创新监管手段。出台《采矿权出让实地踏勘》等5项制度,实现矿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依托专业地勘单位开展矿山动态监测,对全市22家地下生产矿山每季度跟踪实测,及时预警提醒超层越界等风险。对全市159个已关闭煤矿井口逐一绘制“定位图”,建立巡查检查责任台账,全方位、多角度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三是强力打非治违。围绕矿业权审批、生态修复、矿产资源执法3大领域开展内部督察,发现并纳入整改问题140个。组织开展以工程名义非法采矿问题排查整治等10余个专项行动,近3年来,巡排查各类关闭煤矿和私挖盗采井口16万余个(次),发现并封堵处置启封井口240个、私挖盗采点11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4人,判刑3人。
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