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2号)以及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46号)要求,经核验审查,同意对“安徽中资徽评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等4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变更)。
附件:安徽省土地估价机构2024年第七批备案(变更)名单.pdf
2024年7月22日